(贵州人大网讯)8月11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在遵义市举行,确定遵义市、威宁自治县、福泉市、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兴仁县百德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试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贵州省委决策部署,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立法,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结合贵州省实际,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个别试点,适度推广”的工作原则,在深入细致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规范,保证了选点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此次选出的五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涵盖了市县乡三级人大,对于推进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为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调研、论证等作用,根据相关工作规定,贵州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联系、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反馈,同时邀请联系点派员列席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议等有关会议,组织相关培训,引导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调研、开展经验交流等立法活动。为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行考核评议,5年任期届满,重新选定,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无法通过新一轮验收的,要及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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