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助理聘用制
刘雅斌是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北京德恒(三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近日,他忽然开始学习了解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且着手搜集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立法资料,以此为他的一份“新工作”尽职履责做好基础准备。“我现在有一个新的身份——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助理。目前,乡村民宿管理、停车场管理等事项已经列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是我担任法律助理的职责之一。”刘雅斌说,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不能辜负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
近日,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大胆创新,制定了《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聘用管理办法》。并于4月6日首次聘用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刘雅斌、北京金杜(三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垚、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利东等10名资深法律人士为法律助理,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立法等方面的职责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律助理职责有五项:一、协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立法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二、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立法规划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四、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规草案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需要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意见。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震华说,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助理制度,是三亚“人大工作创新年”专题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质量,对促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文:周月光)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