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周誉东2月23日北京报道:3月1日,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长江保护法即将实施,这部法律的制定出台有何重大意义?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长江保护法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一级巡视员王凤春介绍了有关情况。
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长江保护法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摄影/冯涛
“栗战书委员长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明确指出,长江保护法是一部分量很重的法律,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王凤春介绍了制定长江保护法的四点重大意义:
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有关指示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长江保护法是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2016年1月、2018年4月、2020年11月,总书记分别在重庆、武汉、南京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长江保护作出重要部署。总书记专门指出,长江保护法治进程滞后,要抓紧制定一部长江保护法,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2016年党中央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都明确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
二是针对长江所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理念要求,依法强化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三是针对长江保护中所面临的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等体制和机制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政策和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在法律层面有效增强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四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的指示要求,根据党中央有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依法推动长江流域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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