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日前在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独家专访时,讲述了有关立法的两个小故事——一群中学生和一封“无字信”。
臧铁伟是在谈及中国开门立法的话题时,忆及这两个故事的。“我从事立法工作将近30年,有几个事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一个是一群中学生的故事。臧铁伟说,在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向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之时,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一群中学生向虹桥立法联系点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包括课外补习班的问题、教师惩戒权的问题、如何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家庭暴力的问题。
“这些学生提出的意见经过虹桥立法联系点反馈到立法工作机构之后,我们逐条进行了研究,有一些采纳到了最终通过的法律案中。”臧铁伟说,为此,法制工作委员会还特意给华东附中去了一封感谢信,感谢他们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一个是一封“没有字的信”。臧铁伟回忆说,有民众关于法律草案(物权法草案)提出的意见是一封没有字的信。这封信到了立法机关之后,工作人员拆开一看,没有一个字,只有密密麻麻的针眼。后来大家猜测这很有可能是一封用盲文写成的信,我们的同事就专门拿着这封没有一个字的信到中国残联求助。中国残联组织了几位盲文专家当天就翻译出来,确实是用盲文对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我们对每条意见又进行了研究和梳理。后来了解到是山东的一位视力障碍患者,用盲文给立法工作机构写的这封信。
“我们的学生、我们的患者都可以自由表达他们对立法工作、对法律草案的意见,而且每一条意见我们工作人员必定是认真地研究和梳理过的。可见,普通民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权利是得到充分保障的。”臧铁伟说。
据他介绍,中国民众向立法机关反映意见主要有两个渠道:通过参与法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中国,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已有60多年历史;通过法工委的立法联系点,中国目前建立了十个立法联系点,其中九个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一个是高校。
“普通民众对于立法的意见,反映到立法工作机关的渠道是非常畅通的;普通民众的意见被采纳和吸收到法律草案中,也是经常发生、非常正常的一个事情。”臧铁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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