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网讯)《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7月26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直言,草案对于促进全民阅读的有关条文不够具体,忽视了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在经费保障方面的规定不够“给力”,对于“互联网+”时代数字阅读的规范内容也比较薄弱。
7月26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草案明确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职责分工,规定了全民阅读服务设施规划、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评价制度等内容,加强对全面阅读促进工作的用地、人员、推广队伍、社会捐助活动等保障措施,重点加强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阅读的规范和保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图书日益普及,读者的阅读习惯开始从传统的纸质书向电子图书转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温捷香认为,从环保及阅读便利的角度来看,未来电子书在相当大范围内替代纸质书籍,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条例应该反映这一趋势和数字阅读的新特点。
温捷香还建议,条例应在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方面有所体现,推动政府有效地利用、整合现有阅读资源,实现各级各类文化资源共享。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经济欠发达地区是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短板,条例应增加公共阅读资源配置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的相关内容。
在经费保障方面,草案规定“保障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对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阎静萍认为经费保障不够“给力”。她指出,经费保障是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落到实处的最强有力的、也是最基础的保障之一,条例应规定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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