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网讯)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提高,上海水环境、水安全重要性更加凸显,水资源管理要求亟需进一步提升、完善。7月25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提交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审议。据悉,规定(草案)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针对性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完善其他相关单行法规中急需修改的部分内容,上海市废旧立新,制定出台规定(草案)。
据上海市税务局局长白廷辉介绍,本次立法的总体思路为:
一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的内容,总结上海试点经验,制定“最严”要求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在法律制度层面予以回应落实,提高上海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标准。
三从节约立法资源、减少立法成本、探索立法集成角度,对上海市水资源领域其他单行法规中急需进一步完善的相关需求,在此次立法中一并予以解决。
规定(草案)共37条,按照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环境保护、实施监督和法律责任的逻辑顺序予以规范,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总结试点经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意见,通过立法落实整改要求。
三顺应最严管理要求,完善单行法规相关制度。
四采用多样化方式,健全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
(责编:王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