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安排,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宁带队,由部分常委会委员、青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青海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先后赴西宁市及大通县、玉树州及玉树市、海南州及共和县、兴海县,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实地检查、随机抽查、调查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青海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就青海省拟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同时,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还委托海东市、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内开展了检查调研。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情况;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情况;食品安全配套规章制度及标准的建设情况等六个方面的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早市、集贸市场、蔬菜种植基地、酒店、寄宿制学校食堂、超市等,从政府监管部门、经营管理人员到食品经营者,对农副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食品经营者等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监管记录、健康证、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肉食品检疫检验台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餐饮具消毒、餐厨环境卫生等方面情况实地进行了认真检查。
检查组认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仍面临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较弱、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部门之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等一些突出问题。检查组要求,要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把强化法治约束和道德教化结合起来,依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力度,加快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努力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整合资源强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研究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问题,继续完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7月2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青海省政府及青海省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西宁市人民政府、青海省卫生计生委、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汇报,围绕食品安全法的深入宣传贯彻、食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检验检测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认真总结了青海省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深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各地的经验做法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稿,经主任会议审定后,提请九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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