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民巷23号)暑假就快结束,这个夏天,全国人大代表在忙些什么?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和批准下,全国人大代表们在全国各地奔走,就是为了这件事——视察。
代表视察是代表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了解和检查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单位工作情况,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
下面,我们跟随全国人大代表的脚步,感受代表在视察活动中的所见所思。
在山西,感受司法为民
日前,来自湖南、广西、广东、海南4个代表团的33位全国人大代表来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乡县人民法院、祁县人民法院、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实地了解山西法院在信息化建设、法庭建设、党建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视察中,代表们充分感受了山西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面貌。
在太原中院观看了执行现场连线后,全国人大代表、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廖虹宇建议完善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相信我们能够把执行难的彻底解决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四新岗镇白云村农民沈昌健认为,山西各级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平公正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特别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刑事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值得我们学习。”
视察活动结束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表示,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山西法院的基层法院、审判一线走访考察,不仅拓宽了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的渠道和范围,也通过改进代表们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山西各级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在江苏,视察苏北高铁网建设情况
8月20日至2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先后到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等地,集中视察苏北高铁网建设情况。
视察组一行先后途经京沪高铁、连徐铁路、青连铁路、连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徐宿淮盐铁路,视察了高铁徐州东站扩建工程、连徐铁路东海制梁厂、青连铁路赣榆站、连云港站、新建盐城站、建湖站、阜宁站、淮安东站、金湖宁淮铁路先导段项目现场等,并在盐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交通运输厅(铁路办)全省铁路规划及发展情况和省铁路集团全省铁路建设情况的汇报。
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充分肯定苏北高铁网建设取得的显著绩效。他们表示,将以更加饱满的履职热情,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出谋划策、贡献智慧,合力推动江苏省铁路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山东,了解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
7月26日,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山东省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部分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和山东省人大代表视察了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
代表们深入戒毒管理区,参观了戒毒医疗中心、心理矫治中心、营养膳食中心、技能培训中心、康复训练中心、戒毒人员生活区等,详细了解戒毒收治、教育戒治、医疗康复、建立统一戒毒模式等工作情况。
代表们对山东省强制戒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加强毒品源头治理、畅通送戒渠道、创新吸毒成瘾检测技术手段、深化戒毒人员帮扶教育、大力开展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和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及拒毒防毒能力等意见建议。
在陕西,传承红色基因
6月17日至21日,来自山东团、西藏团的21名全国人大代表走进陕西省,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绿色崛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情况”的主题,视察陕西省检察工作。
代表们首先视察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参观了省院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高仿真远程视频会商中心和远程视讯中心,并在省院机关举行座谈会,听取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随后,代表们深入西安、延安、渭南三市检察机关,详细了解检察院案件流转相关工作程序,观摩视频接待群众来访流程演示,观看了公益诉讼工作专题片等。视察过程中,代表们认真听取讲解介绍,主动询问细节,与各地检察官面对面交流。
在此次视察活动中,代表们共提出了33条意见和建议。“进入新时代,更要坚持和传承红色基因,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努力把检察理念和自信体现落实在检察实践中,做革命精神的传承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忘我奉献的实干者。”
代表视察,由来已久。
人大代表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点,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能不能“接地气”。
1955年5月,毛泽东同志两次提出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1955年7月,青海省代表团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将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州、县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定为一项经常性制度的议案。
1985年和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提出《关于改进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办法的意见》《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意见》,对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作出改进,有力促进了代表视察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使代表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实际情况,更好地行使职权。
以1990年为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共同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和委员开展专题视察。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之前,各地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其中160位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在北京进行了视察,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工作汇报。
这之后,代表法明确代表视察是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
随着对代表工作更加重视,代表视察工作也进一步规范化。2005年6月,中共中央下发9号文件,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 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代表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对代表视察工作也作了相应规定。
每次人代会会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会委托各省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即将召开的人代会会议议程开展集中视察和主题调研,时间一周左右。视察期间,代表们听取有关方面的工作汇报,进行实地视察,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情况,为参加大会审议、提出议案建议作准备。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1850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开展集中视察,组织港澳台代表赴广东、重庆、浙江、陕西、海南、青海视察调研,推动代表更多地深入基层、了解实际、联系群众。
2019年6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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