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修改的具体情况、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自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修改亮点多 分类新标准更易理解操作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是全省最早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条例。《条例》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已达3413个,生活垃圾量增长率持续保持在3%以内,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与实践需求,解决法律规范体系内部不协调不一致问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修改。6月21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8月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批准。
“本次《条例》修改的重点在于,将‘餐厨垃圾’修改为‘易腐垃圾’,同时对大件垃圾定点收集、运输作了规定,并加大了对个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增加信用惩戒手段。”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马多里解释说,垃圾分类的名称会直接影响到分类行为,通俗易懂的分类标准能提高市民的配合度,增强法规实施效果。
修改后的《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最直观的变化,是将“餐厨垃圾”修改为“易腐垃圾”,从性质角度对垃圾进行命名,更易理解和操作,与后端处置匹配度也更高。
在实践中,由于回收大件垃圾的成本高、收益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个体回收人员很少上门收集大件垃圾。为了有效解决大件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修改规定为“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收集、运输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前端分类投放质量,本次修改还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陈马多里介绍说。同时,为了增强相对人守法意识,提高违法成本,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增加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推动法规实施 打响垃圾分类攻坚战
为推动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全杭州范围内的贯彻和落实,8月16日上午,杭州召开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推进会。
会议要求,要推动垃圾全程分类,确保分类投放精准有效,完善清洁直运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水平,实施线上线下智能监管,做到“垃圾零填埋”;推动垃圾减量分类,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相结合,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物资回收产业健康发展、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上下功夫,做到“总量零增长”;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违法零容忍”。
未来,杭州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把杭州打造为全国样板和标杆。
推进会上,还公布了杭州垃圾分类的 “总体目标”,即到2019年12月底前,每个区(县市)、管委会实现2个(含)以上街道(乡镇)达标;到2020年6月底前,各区(县市)、管委会所有街道(乡镇)全部达标,实现杭州模式全覆盖。并明确了街道(乡镇)居民(村民)知晓率100%,参与率达70%,满意率达90%和分类小区(村)分类正确率达60%、公共机构、企业分类正确率达80%的达标要求。每年还将评选垃圾分类“优胜小区”和“优胜街道”。
广泛发动动员 人人参与垃圾分类
“我们将与各级政府及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近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相关工委以及市人大代表将联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明察暗访活动,督促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责任落实、强化源头减量、完善分类体系、提升分类质量等方面的工作。
市城管局已制作完成一系列科普类生活垃圾分类手册,教市民如何分类;同时,还联合科技公司开发了垃圾分类智能小程序,今后只要用手机扫一扫,就能快速识别垃圾,不会再“傻傻分不清楚”。“我们还要求每300户配备一个垃圾分类专管员,居民在投放垃圾时,会有垃圾专管员进行指导。”市城管局局长李磊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分类专管员制度和强化分类投放环节的监督管理。今年将深化“定时定点”做法,力争实现10%的小区实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公共区域100%实行“定时定点”投放。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向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发出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倡议书,倡议全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参与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守初心、担使命,争当先行者;抓结合、强作风,争当宣传者;善作为、优服务,争当志愿者,合力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打响杭州市民文明素质“新名片”。(文: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肖朝红 孙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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