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25日电 按照此前安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今日起至29日在北京举行。根据此前委员长会议的建议,疫苗管理法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等将迎审议,同时,此次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的议案,密码法草案的议案等。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今年6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森林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的议案,密码法草案的议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栗战书委员长访问挪威、奥地利、匈牙利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其中,疫苗管理法草案等备受关注。
此前,2018年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中国首次就疫苗管理立法。据媒体报道,“处罚要让制销假劣疫苗的违法者倾家荡产”,成为各方面反馈的重要意见。
今年4月20日,疫苗管理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在突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的同时,在对疫苗研制创新激励、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进行充实。
例如,二审稿规定,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五百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五百万元以上三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二审稿明确,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此前,疫苗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于今年4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已于5月25日截止。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