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10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季幸,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率领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深入广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进行专题立法调研。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徐少华,广东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曹奇,广东省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及深圳市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调研活动。
调研组专程到深圳消防支队大亚湾特勤一中队,实地查看了高层、石油化工、水域、地震、交通事故、应急通讯、战勤保障等7个灭火救援专业队的车辆装备和实战科目展示,通过参观中队场库室建设、观看工作汇报片和听取队伍情况汇报,了解消防指战员的训练工作生活等情况,并与消防指战员代表座谈,听取各层级消防指战员对此次消防改革以及消防救援衔条例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广东省消防总队曹奇总队长全面汇报了广东消防队伍和消防工作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少华就《条例(草案)》的结构体系、部分条文中有关管理指挥干部的表述、首次授衔规定、消防长与消防士的关系、衔级佩戴的荣誉、消防救援衔取消程序、授权国务院出台配套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应急管理部尚勇副部长详细了解了广东消防队伍转隶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整训、资产管理等情况,代表应急管理部对广东省人大关心、支持消防部队转隶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人员思维活跃,通过这次座谈会听取了不少新的意见、新的思路,对于完善《条例(草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广东省人大要继续支持消防队伍转隶改制工作,从地方立法层面上解决转隶改制后消防队伍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刘季幸副主任委员高度评价了近年来广东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条例(草案)》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身份、地位,是组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的法律之柱,全国人大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建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要求全体消防指战员准确把握消防改革转隶的重大意义,牢记初心使命,发扬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推进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履行好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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