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网)10月11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通报执法检查安排意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讲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大为主持,陕西省副省长陈国强作表态发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水岐等出席。
会议指出,执法检查要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的解决。要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群众评判,精心组织实施,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卫青山蓝天,为美丽陕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执法检查组将分6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以关中6市2区为重点,兼顾陕北、陕南5市,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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