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开始在福建进行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工作。
在17日下午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白玛赤林指出,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在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福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自海洋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各项规定,从制度建设、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综合整治、保护修复、监督执法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白玛赤林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就取消入海排污口审批、渤海环境污染、滨海湿地保护、围填海和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等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各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白玛赤林说,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要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责任底线,把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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