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于9月15日至17日在杭州举行。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委、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等2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主题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宪法修改精神,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地方立法工作成就和经验,适应新形势下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要求,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会议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交流发言)、分组讨论和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12位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与会同志进行了分组讨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代表我省人大做了题为“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的大会交流发言。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作了有关扎实推进设区市的立法工作的大会交流发言。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围绕立法决策的量化论证作了讲话。他指出,要加强调查研究,紧扣问题、深入全面,不断改进调研方式方法,要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立法调研,注重获取和运用数据,注重对数据的研究分析,提高调研的真实性、有效性,促进立法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确保立出来的法规有效管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同志在小结讲话中指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等新时代大趋势大背景、新变化新要求,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上来谋划、来推进,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同时,他对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正确理解把握地方性法规避免重复上位法规定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编: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