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网讯)2月10日上午,吉林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吉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陶治国共同揭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吉林省委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扛起改革试点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吉林省纪委认真履行工作专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凝心聚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1月3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陶治国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2月9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了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监察委员会顺利组建。挂牌后的省监察委员会,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加快推进人员、机构、业务融合,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目前,吉林省省、市、县三级监委全部组建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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