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1月22日21时10分讯(首席记者 徐焱) 22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大方面了解到,2018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草案)已经“出炉”,总共涉及到28部法规案。这些法规具体都关注了哪些方面?又将会有怎样的新规定出台?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拭目以待。
据了解,重庆市人大法制委根据前阶段法规立项申报、论证沟通等工作,目前形成的2018年立法计划草案包括三部分内容:结转2017年审议项目继续审议的法规案1件,即《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2018年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立法审议项目9件,其中制定4件、修订5件,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专门委员会提议案和牵头起草的占33.3%;立法预备项目,即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条件成熟时可提请审议的项目18件,其中制定5件、修订13件。
重庆市人大在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立法能动性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立法建议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机制,广泛收集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群体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了立法项目的来源。同时正确区分立法保障与经济手段、法规规范与市场机制各自的调节功能,着力把握地方性法规与政策、规章以及其他社会调控手段的区别,确保将有限的立法力量和资源投入到各年度的重点立法项目上。
对有关方面提交的法规立项申请和论证报告,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均交由相关专委会分类评估、逐项研究,并适时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咨询专家等开展沟通论证,优先筛选出各方意见比较一致、立法条件比较成熟、急需通过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项目。
记者还了解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除分别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汇报外,还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立法计划草案,审议确定各方意见比较一致、立法条件趋于成熟、急需通过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项目。并坚持年度立法计划草案与五年立法规划草案编制工作同推进、相衔接,在综合研究法规立项涉及的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沟通协调解决了提议案单位、初次审议时间等问题,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了报请市委研究的立法计划草案。
具体来看,2018年立法计划(草案)包括:
结转2017年审议项目1件: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
初次审议项目9件: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
《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制定)》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制定)》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民用航空促进条例(制定)》
《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修订)》
《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
立法预备项目18件:
《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制定)》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制定)》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修订)》
《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
《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铁路促进条例(制定)》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
《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修订)》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
《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修订)》
《重庆市中医药条例(制定)》
(责编: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