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代会部署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就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6月1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并讲话,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张俊芳、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出席。副市长曹小红,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党代会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过程,作为不断增强并自觉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过程,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的过程。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旗帜鲜明讲政治,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更好发挥保障促进作用。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海事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本市在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要按照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加快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质量、效益和规模,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发展整体活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分别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和落实、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询问。市中小企业局、市审批办、市金融局、市科委、市国资委负责同志回答了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