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11月23日,陕西省人大系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会议传达了陕西省委书记、省长胡和平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讲话,副主任姚引良主持,秘书长韩水岐出席。
胡悦指出,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行使职权,选举、任命好本级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要准确把握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工作程序,按照省委书记胡和平提出的“按时、高质量”的要求,坚持“依法、精准、高效”原则,扎实推进工作,顺利完成所担负的使命。
姚引良要求,各地要迅速汇报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对所担负任务的筹划、协调与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全省各市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了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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