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大网讯)10月24日至25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率队赴新余市开展《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江西省人大环资委、法制委和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24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新余市河下镇太坑水库周边养猪场关闭、市第三水厂取水口保护管理、仙女湖老码头违章建筑整治、新码头沿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并就当地实施“湖长制”和仙女湖保护管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导。
25日上午,调研组在新余市召开《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分宜县、渝水区政府、仙女湖管委会的意见建议,并了解《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的起草情况和有关做法。
冯桃莲充分肯定了新余市近年来加强仙女湖保护管理所做工作及所取得成效,尤其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水库退养等工作力度大、成效显,同时指出仙女湖水质保护形势不容乐观,要采取更细更严的措施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源治理,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实行科学治理、有效管理。她强调,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把握重点,抓好条例颁布后的贯彻实施;齐抓共管,依法推动河湖保护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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