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利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镇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窗口。换届以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认真谋划高水平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努力提升乡镇人大自身建设能力和水平,全力保证乡镇人大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能,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引领。县镇人大换届以来,石泉县各镇人大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镇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和各方面,坚决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积极争取党委对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全面加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各镇党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定期研究和解决镇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保障和支持镇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各镇人大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人大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活动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始终做到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切实做到镇党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是强化联系指导,突出巩固提升。石泉县人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换届以后镇人大不会干、不愿干、不敢干的问题,加强联系指导,强化督查检查,确保镇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建立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机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片包抓全县11个镇的人大工作,经常督促指导镇人代会、视察调研、代表培训、代表联络站建设、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协调解决镇人大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坚持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定期召开镇人大工作推进会和镇人大主席座谈会,总结工作,研究问题,交流经验,不断探索和研究推进镇人大工作的新举措、新途径,形成追赶超越的良好态势。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全县11个镇均高标准建立了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大主席和2名以上人大专干。目前,各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会议、代表培训、代表活动等经费都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提高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标准。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突出规范运行。加强和完善人大制度建设,是贯彻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石泉县人大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整合提炼,积极探索促进镇人大工作行之有效的制度,编制了《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制度参考模板》,为各镇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提供了较好的参考资料,进一步提升了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各镇人大结合工作实际,从完善职能、适应需要出发,建立完善了《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工作制度》《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制度》以及代表联络站管理运行等各项工作制度,使镇人大通过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四是强化考核激励,突出争先创优。考核激励是干事创业的“动力源”和“助推器”。石泉县人大坚持正向激励、凝聚合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指挥棒”作用。县人大积极向县委争取,将镇人大工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盘子,坚持简便、易行、管用和可操作的原则,出台了《石泉县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围绕镇人代会、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5个方面,细化制定了25项考核指标,分别进行量化赋分,以日常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赋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直接作为镇人大年度评先评优和人大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倡导和鼓励各镇人大创特色、出亮点,对镇人大创新工作、特色经验进行表彰奖励。连续两年,县人大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镇人大进行补助,发放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家站平台建设。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有效激发了镇人大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各镇人大比学赶超、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生动局面。(文:石泉县人大常委会 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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