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次执法检查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颇为“重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挂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赴地方进行现场检查;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也颇为“犀利”,40多页的报告38页都在点问题。
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加开一场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
近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获悉,这场事关“蓝天保卫战”的高规格执法检查将有“回音”:
下周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将晒出执法检查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问责结果。
高规格的执法检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
2018年5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近年来,环境问题与蓝天保卫战备受社会关注。这项检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中也被列为“重中之重”。
从人员配置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并带队开展现场检查,听取检查情况的汇报。王晨、沈跃跃和丁仲礼三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也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2018年7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记者了解到,从此前执法检查工作来看,“一位正国级、三位副国级”的组长配置,堪称是“高规格”。4个执法检查组先后分赴8个省、区,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参与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程立峰,对检查中“
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随机抽查印象深刻。
随机抽查,是人大执法检查的一项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为此还专门制定了工作规程,要求检查组“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开展工作。
据介绍,抽查组人员包括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地方人大环资委以及生态环境部、当地政府的环保部门人员。随机抽查发现后问题,还要剖析原因,以推动法律制度落实。
“抽查组每到一处,都根据事前暗访摸排的线索,不打招呼、直奔现场进行抽查,出发之前,地方的同志不知道去什么地方。”程立峰告诉记者,对发现的问题,由生态环境部监察局现场认定违法事实,一些问题当场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交办整改,一些问题责成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在各地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还会全部交由生态环境部纳入中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督办落实。
在去年7月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询问中,栗战书也特别强调:“
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是关键,整改落实是目的。”
半年以来,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的整改、问责进展如何?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获悉,下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届时将向社会通报详细情况。
首次以大气污染防治主题增开常委会:法律巡视推动污染治理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专门增加了一次常委会会议,这也是全国人大历史上首次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增开常委会。
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在双月下旬召开,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可以说,单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都属于“议题格外重要、意义格外重大”。
对于7月增开常委会会议,全国人大环资委相关人士也透露了背后考量。
据介绍,此次加开常委会,是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记者关注到,此前,栗战书将执法检查比喻为“法律巡视”。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栗战书提出:要“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应坚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他说,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要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全面落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法律责任,守住生态环境质量“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
去年历次常委会会议生态环保议题几乎“从未缺席”
记者关注到, 去年,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生态环保领域监督频频发力。
除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加开常委会推进“蓝天保卫战”,事实上,在去年的历次人大常委会中,生态环保议题几乎“从未缺席”。
据统计,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6部法律执法检查中就有2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在立法方面,去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了法制保障,推进了我国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水、气、土、固废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共列入了包括长江保护法在内的15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
据介绍,围绕这15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环资委也制定了《关于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任务的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每个立法项目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计划,在过去一年里,已全面启动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
今年将就水污染防治法组织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巡视”利剑,将怎样助力环境保护?
就此,程立峰告诉记者,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继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主要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两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水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询问。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在今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具体而言,上半年主要是对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是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在此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以联组形式对国务院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为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程立峰还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试行引入第三方评估。目前,环资委已经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提交评估研究报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做补充和参考。
此外,考虑到能源结构调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基础,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安排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法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等情况,推动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的同时,还将尝试与立法调研相结合。据介绍,目前,长江保护法已列入到2019年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与制定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调研工作有机结合,推动立法进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监督的实效性。
(责编: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