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据新华社消息,12月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耕地占用税法草案、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资源税法草案的议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等。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除了预料中年内将会审议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农村土地改革重大法律修改外,会议的另一项重磅表述:审议“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这也意味着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或将再度延期。
2015年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而2017年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据了解,原国土资源部于2015年部署展开“三块地”改革试点,但当时每个试点县域只探索一项改革,全国共有15个县域试点宅基地改革,15个县域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3个县域试点征地制度改革。2016年9月之后,原国土资源部开始在试点地区尝试联动改革,试图将“三块地”改革打通。但时间尚短,这也被认为是前次改革试点延期的原因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自 8月底以来,已有多位高层、权威学者、政府智囊在不同场合,从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多个角度,对更深层次的土地制度改革发声呼吁。而三块地改革的再次延期,或意味着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农村土地改革新内容,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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