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宪法宣誓制度宣传报道
有关表述的建议
我国自2016年开始实施的宪法宣誓制度对于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
宪法宣誓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制度。但近年来很多媒体对该制度的宣传报道却存在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地方,应引起重视。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宪法宣誓仪式的报道中,经常出现“向宪法宣誓”的字眼。如某网于2015年6月24日转载的一篇文章,标题即为“国家主席、总理就任须向宪法宣誓,65字誓词曝光”;某网于2020年12月7日刊载的一篇文章标题即为“上海金山: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衡阳人大微信公众号在2020年11月2日刊载的一篇文章中,也出现“被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在百度上搜索,“向宪法宣誓”的表述更是屡见不鲜,甚至一些人大机关主办的媒体也是如此表述。本人个人以为,“向宪法宣誓”这种表述值得商榷,因为“向宪法宣誓”和“宪法宣誓”表达的重点、意境都有很大区别。
无论是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还是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后的《决定》,均没有“向宪法宣誓”的表述,而是表述为“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3月17日,中央有关媒体报道国家主席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时也都是表述为“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制度事关国家形象,在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大环境下,各级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必将成为常态。为了更好地宣传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对外宣传报道中,相关表述必须严谨规范统一,不宜使用“向宪法宣誓”的表述。建议有关部门就宪法宣誓制度宣传报道有关表述提出规范性意见,并要求各级各类媒体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宪法宣誓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文:衡阳市南岳区人大常委会 曾宋招)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