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丙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两个机关”的重要论述,精准定位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供了遵循。今年以来,山东省高唐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不断增强依法履职实效,努力推动新时期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工作中切实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从全县发展的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依据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主动融入、履职尽责,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发展凝心聚力。紧紧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研,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相结合,严格落实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民主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和制度,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紧跟县委部署,为发展尽心尽力。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助力环保、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新旧动能转换等全县中心工作作为依法履职重点。
二、着力推进“工作机关”建设,切实增强常委会履职实效。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组织建设。常委会按照中发〔2015〕18号、鲁发〔2015〕17号和聊发〔2015〕24号文件中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专职配备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增设了内务司法、财经等5个专委会,为推动全县人大工作继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换届以来,常委会新制定、修订了专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意见办理效果的意见、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1项工作制度,以这些制度为依托,确立了“总体工作常委会、主任会协同抓,重点工作专委会专门抓,单项任务委室具体抓”的“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层级发力”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了常委会及机关的整体工作效能。在常委会监督工作积极进行“微创新”。按照监督工作开展前“立体”调研,监督工作开展中“串联”审议,监督工作开展后带走“问题”、交回“答案”的监督模式,有效闭合了监督链条,首次尝试开展了专题询问,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试行办理前“三画押”、办理后“三对质”、办结后“三报告” 的“三三三”办理机制,以上创新举措,使人大监督更加有的放矢、持续发力,提高了常委会监督实效。
三、着力推进“代表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千名代表听民声”活动。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也是人大保持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只有让代表动起来,人大工作才能活起来。常委会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千名代表听民声”活动,让代表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工作活力。规范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实施“五级”代表网格化管理,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督促各镇街以“十规范、十提升”为标准,新升级“人大代表之家”13处,新建人大代表固定联络站(室)28处,设置“集市”流动联络站33处。在基础上,实施“五级”代表网格化管理,将全县近千名人大代表、社情民意观察员,统一编组至各镇街,按网格化管理的模式,根据代表工作职业和村居工作实际,“对接”到各网点,将代表“散开”到村户,将服务内容“点种”到基层。从7月份开始,全县近千名代表深入到各镇街集市、各村(居)代表联络站,以“民生小事矛盾我化解,新旧动能转换我示范”为活动原则,采取单月赶集“摆摊”,双月进站“拉呱”的形式,积极收集群众建议,宣传党的政策,帮办民生小事,散开了代表履职“满天星”,聚起了代表服务为民“一团火”。截至11月底,“听民声”活动的12个镇街,共参与代表238名,收集社情民意信息308条,现场答复或事后转交办结247条,待办理建议、问题61条,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落到了实处。(本文作者系山东省高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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