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突显了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肩负的职权,主要包括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人大职权的行使和运用,要切实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着力点,时刻保证胸怀全局和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注重实效、实践创新、无缝对接、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人大工作迈上新征程。
一、立足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注重议题精准选定的前提
会议议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实践中要依据“抓大事议大事、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三个原则。会议能否取得实际效果,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精准地确定议题,就是围绕中心、精准定位、注重实效。议题的确定要符合党委的决策部署,属于“一府一委两院”的重点和难点工作,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助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结合国家和省市的发展总体目标,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保障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工作。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到,议题的选定是关系到国家和省市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内容,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着重大影响。一是议题选定要与党委步调一致。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总体建设部署,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着重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壮大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目标,深入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议题选定要与党委同频共振。依据党委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决策部署,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区域,具有不同内容的调整和链接,常委会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要时刻紧跟党委的节奏频率,扎实做到保驾护航、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及时推进党委的决策指示和主张决议得到全面、有效、快速、精准地贯彻执行,确保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至高无上的权力,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的地方权力机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建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要注重立法工作的质量。常委会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理念,遵循“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坚持法律至上的理念,及时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工作,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改革,使改革始终处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中,与法制相契合,从而实现改革与法制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建设,加强依法治国的法治进程。二是要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切实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立足省市实际,推进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注重运用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针对性地听取法检两院报告和专题报告,推动公正司法,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的行使,为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和重要保障。
(三)注重提升民生改善的质量
常委会注重改善民生的长效和实效,大力解决民生方面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长期坚持把民生工程的实施和进展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注重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全市重点推进工作相协调、相促进,形成参与、监督、支持三位一体的新格局。在常委会议题选定中,一是要着眼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代表、深入群众,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议题选定接地气,使民生监督更加贴近民意,更能促进民生改善。二是要注重拓宽收集民意的渠道,分别从人大代表关注、新闻媒体宣传、基层一线反映等途径收集和筛选议题,力求议题的选定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同时,对于建议的议题进行深入的比对、全面的衡量、精心的研究,切实保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议题精准选出。
二、立足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把握议题严格审议的关键
为扎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实际效果,在议题的数量上能够适度的掌握,在会议中作出决议、决定及提出建议注重尺度的把握。依据审议的内容,提前做足“功课”,注重政策的把握、业务知识的研究、意见建议的梳理、整改措施的推进。审议结果切实发挥了“三能”作用,分别能为党委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能为“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具体措施,能为全市人民提交满意的答卷。
(一)审议的方式务实创新
一是印发会议通知和材料送发相结合。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及会议程序的有关规定,提前7天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在印发通知同时,一并发送会议文件、资料,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介入情况、了解会议内容、研究相关问题,为审议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预审、初审和会议审议相结合。按照会议议题先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预审,提出建议和意见;然后召开主任会议,对重要议题进行初审,使主任会议成员掌握相关情况,提前做好审议前期准备。
三是审议报告与询问“一府一委两院”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相结合。对报告中的深层次问题和专业性问题,向列席会议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询问,力求摸清基础问题、掌握实情实况,从而议深议透。
四是自由发言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审议中在引导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期间,注意根据议题内容,指定重点发言人,提前拟定发言提纲,使发言更加系统深入,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说服力。
五是分组审议与集中审议相结合。分组会议在保证审议时间充足的前提下,让所有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相互启发,做到深度的交流、全面的探讨、意见的交换,使审议意见广泛全面,不偏不漏,从而议实议全。
六是组成人员审议与列席人员发表意见相结合。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期间,注意引导和听取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对其中好的意见和建议一并纳入审议意见中,增强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全面性和操作性。
(二)建言献策立足实际
一是讲建议意见而不说官话。结合审议报告或具体审议项目,既有肯定,又有指出问题,以讲建议为主,依据事实,就事论事,使被审议单位或部门有所认识和启迪,不讲官话和大话,要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善创新、求实效。
二是讲方法重点而不说空话。全面掌握基础情况,进行换位思考,提出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使被审议单位或部门有所遵循依照和借鉴参考,不讲“拍脑门”的空想理论或难以实施的空话,要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实情、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三是讲创新举措而不说套话。注重自身的站位和角度,从党委决策的核心利益出发,以讲政治、讲大事、讲大局为主,少讲细枝末节性的问题,使被审单位或部门有所感慨,认同人大的宏观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担当意识。要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站位高、政策强、眼光远、认识深。
三、立足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抓住议题督办落实的根本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坚持把督办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充分保障常委会审议效果的末端工作落实。承办单位或部门注重听取意见和保证实效,切实抓好有关审议意见建议办理的跟踪落实,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跟踪督办保质量
常委会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在常委会会议结束一周内,分别交由“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并要求有关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跟踪问效,督促检查承办的结果,切实做到了“审议中有建议,接受中有态度、落实中有效果、办结中有回声”。
(二)听取报告促落实
承办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并于接到审议意见后的两个月(或常委会会议提出的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或主任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个别办理不力的报告,要求有关部门继续整改,然后限期重新报告或提交相关的情况说明。
(三)现场办公讲效率
在督办系统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工作中,由于涉及部门或人员较多,在推动和协调困难的情况下,常委会部分有关的组成人员成立督办小组,召开现场办公会,进行现场督导推进,避免“踢皮球、打乱仗、迟落实、不兑现”的现象发生。
(四)持续推进重实效
在重大系统工程督导中,采取分期、分阶段、分内容的形式听取进展报告,结合相关审议的决议,采取连续性的跟踪问效,保证时时、处处、事事的督办推动。同时,注重开展好“回头看”督查活动,尤其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紧靠一时的监督落实是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坚持反复持续的推动,从而实现预期的效果。
进入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面临新形势、承载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为指导,以新的认识引领新的航程,以新的力度开拓新的境界,以新的风貌展现新的作为,共同奏响人大依法履职的最强音。(文:长春市人大常委会 刘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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