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柳河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围绕人大相关工作机制、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和基层人大监督等方面,在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工作方法上持续开展了全面深入地探索和实践,为不断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充分激发出代表依法履职工作热情,从而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对人大及其代表的使命召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牢基础,在规范程序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吉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有关要求,我们组织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先后两次赴甘肃、重庆等地考察学习,在充分借鉴典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的大力支持,制定出台了《柳河县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抓好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积极提升乡镇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夯实基层人大工作之“本”。按照吉林省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结合实际需要,以重点解决好基层人大工作队伍和经费两个问题着手,将设立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基层人大工作经费和基层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年度考核制度体系,并将年末考核结果通报县委组织部门。通过两年来不断加强指导监督的刚性约束,我县15个乡镇人大全部设立了专职工作人员,并在本级财政设立工作经费核算账页,分别按照每年1万元和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落实了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初步建立起基层人大工作保障体系,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竖起基层人大工作之“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健全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制度体系,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基层人大工作各项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中,我们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力度,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有效办法,积极促进基层人大不断完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实践中,要求各基层人大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定出本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代表职责》、《代表评议工作》、《代表联系选民》和《代表小组活动》等10余项制度,并全部进行上墙展示和公示,充分做到了以规范的制度来推进基层人大各项日常工作。
三是打造基层人大代表之“家”。为进一步激发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热情,补齐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短板。近两年来,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开展了基层“人大代表之家”的筹建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学习》、《代表接待群众》等各项制度,切实把基层“人大代表之家”打造成为提高代表素质的基地,代表议政督政的平台,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截止目前,已建设完成覆盖全县的基层“人大代表之家”68个。其中,在乡镇建立15个,各村建立53个。全县68个基层“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开展代表学习、交流、研讨等各类活动近300次,接待来访群众累计达1300余人次。
勇于实践,在代表活动中不断创新平台载体
做好服务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中最基础、最经常的工作。充分鼓励和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切实搭建起代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平台,是各级人大的重要工作内容。
我们在充分借鉴和汲取以往组织开展的“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聚焦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在全县县乡两级人大及其代表中,创新组织开展了围绕一个中心,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五个提升的“一三五”工程建设。即,乡镇人大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中心;重点抓好基础性工作、规范监督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实现代表素质、建议质量、活动水平、服务代表功能和实践创新效果明显提升,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充分激发出广大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的积极性。“一三五”工程建设开展以来,一批环境污染小、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柳河,积极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人大代表包保扶贫的790户贫困户中,成功实现脱贫252户,有力地促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围绕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素质,先后组织县乡人大代表260余人,赴全国人大北京、深圳和青岛培训基地,开展有关学习和培训;切实加大乡镇人大依法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和评议工作指导力度,以有力的监督举措充分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创新人大宣传方式,建立县乡人大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报道人大工作最新动态、宣传人大各项工作制度、发表人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代表事迹,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注重实效,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我们坚持在深化思想认识、拓展和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下功夫,以严的要求和实的尺度,指导基层人大监督硬起来、切实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同推进落实地方党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通过规范“三查(察)”工作强化监督。“三查(察)”是各级人大的常规监督方式,但在乡镇人大工作中,往往缺乏应有的监督之义,使得基层人大“三查(察)”工作流于形式。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通过打出“集中学习、实战练兵和规定动作”等一系列工作指导的组合拳,不断加强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制定印发《基层人大“三查(察)”工作流程》,并在县级人大组织开展“三查(察)”工作时,有计划地吸纳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参加,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基层人大“三查(察)”工作实效,将以往乡镇人大开展三查(察)的走一走、看一看转变为真正聚焦地方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问题认真地审一审、议一议,并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持续开展跟踪督办,充分增强了基层人大“三查(察)”工作监督实效。
二是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强化监督。代表建议办理,是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把“规范工作程序”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关键,把“解决和落实”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核心,积极制定印发《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代表建议的交办、转办和督办等重点工作环节,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共提出农业、交通和经济发展等各类意见建议150余件,通过不断强化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代表建议均得到了很好的办理和落实。
三是通过开展工作评议强化监督。组织代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一种综合监督新形式,既有对事的监督,又有对人的监督,是监督更是支持。在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评议工作上,我们把评议结果的运用作为开展评议工作的重点,为代表评议结果满意等次的基层单位制作和颁发“人大代表满意单位”奖牌;被评为基本满意单位的,明确整改时限,印发整改通知,督促和监督其进行整改;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以印发人大通报方式予以批评,责令单位负责人必须作出整改承诺,接受人民监督,并作为下一年度工作评议对象。通过组织代表开展工作评议既增强了基层单位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又促进了基层单位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尤长”。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紧密依靠党的领导,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两级人大工作上,思“破题”之策,寻“解题”之法,行“答题”之道,不断完善和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文: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大常委会)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