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的金秋,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12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带着六亿人的嘱托,以主人翁的身份来到北京共商国是。当天的《人民日报》社论指出,我国的一切国家权力开始由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了。
14天的会期内,经过充分讨论,大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还通过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等5部有关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并选举了新的国家领导人。这次会议的整个过程,显示了我国政治的民主性质和全国人民的民主基础上的团结一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人大主要通过会议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70年来,共召开58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多、议程多、会期短,需要一套科学严密的组织流程,确保提升议事实效。全国人大成立之初,“五四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即对议事程序的主要方面作了规定,按规矩、走程序成为“硬杠杠”。1982年宪法和1989年制定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对会议组织召开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人大议事程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2021年3月,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予以公布。曾经,会议召开时间从第一季度到第四季度都有。后来,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自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在每年的3月5日开幕,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惯例,这有利于及早对当年国家各方面的重要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推迟到5月22日至28日召开。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后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增加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近年来,近3000名代表按各选举单位组成35个代表团出席会议。会议的会期,根据会议审议讨论的议程确定。会期最长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是26天,最短的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只有5天。近年来,会议流程进一步优化,会期一般是7天左右。
会议一般分为五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会议开幕,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草案,审查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草案。第二单元,审议法律案。第三单元,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两高”工作报告。第四单元,选举和决定任命(每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均有此项议程)。第五单元,审议拟提请大会表决的各项决议草案和法律草案的表决稿,大会表决各项决议和议案,会议闭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分为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等形式。大会开幕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决定会议日程等。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后,召开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即开幕会。每次大会全体会议后,各代表团要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充分审议、讨论。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大会表决议案,一般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会,开设“代表通道”、“部长通道”,全面宣传大会进展和会议成果、展示代表风采、回应社会民生关切。
每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在党的领导下国家政治安定、人民团结、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健全,全体人民能够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2024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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