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履职尽责,立人民需要的法,立人民拥护的法,是人大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市人大常委会坚守为民初心,坚持民主立法、立法为民,深入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民生需求,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坚持以民为本的立法理念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深刻揭示出我国立法的本质要求和价值取向。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民主立法、立法为民的理念,一以贯之地付诸于地方立法工作实践中。2021年12月在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文勤指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使地方立法更加贴近社会生活、体现人民诉求、反映客观规律。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落地,将开门立法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努力打造新时代让人民满意的地方立法。
承德市自2016年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服务大局、提质增效、扎实稳妥、务实管用”的工作要求,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强化能力建设,努力发挥主导作用,使我市的立法从无到有、从起步到成熟,法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治理和法治承德建设等方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日趋显现、成效显著。围绕着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目标,紧贴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先后制定出台了18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公布实施15部、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3部。城市供热、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管理、爱国卫生等每一部立法,无不体现立法为民的理念,深受百姓欢迎,让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更直接、更具体、更真切。
二、坚持机制创新推进民主立法
市人大常委积极探索和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融入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进民主立法。2022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出建立承德地方立法实践基地的决定。承德地方立法实践基地以“ 一站一会八中心”(承德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工作站、承德市立法促进会、承德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指导中心、承德市人大代表立法活动中心、承德市人大立法信息联络中心、承德市人大立法信息采集中心、承德市人大立法协作团队服务中心、承德市人大立法顾问团队服务中心、承德市人大立法咨询团队服务中心、承德市人大代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测中心。)为基本架构,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引领立法工作实践中,汇集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畅通立法专家、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以及立法联系点、社会组织等参与立法的互动渠道,打造“一体多能”的民主立法实践平台。承德地方立法实践基地的建立,是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有益探索,是长期立法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实现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承德地方立法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突出工作实效,2023年11月17日,常委会党组研究通过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坚持“一个理念”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围绕“一条主线”即地方立法提质增效的主线、紧盯“两个目标”即为法治承德平安承德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明确了为地方立法服务,为法治承德建设助力,着力创建在承德有作为、在全省有位置、在全国有影响的“两为三有”特色市域品牌的工作目标。对发挥立法专家主力军作用、依托代表之家(站)参与立法活动、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社团组织专业资源优势、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的独特作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了立法基地工作运行机制,在全市乡镇、街道和社区基层单位建立了21个立法基地直通点,成为立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载体,展示人大立法工作的窗口。
承德地方立法实践基地自建立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创新发展,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直接参与立法调研活动11次,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9次、120余人次参加,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7部,提出意见建议370余条,为助力地方立法、实现立法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紧贴民生突出立法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立法的关注度和期许值越来越高。如何保障及时、务实、管用的“法规供给”,同样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的立法价值取向,在立项选择上呼应群众需求,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精选立法项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五年立法规划17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五年立法规划19项、修改1项,两个五年立法规划涉及民生类立法16余项,占立法项目的近45%,已经完成的9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热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管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安全管理、乡村旅游促进、节约用水管理、社会信用促进、房屋安全管理等立法项目的选择,都与民生息息相关,让一件件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制度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事业,人民群众对加强物业管理、提供规范化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也都十分关注。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王会云领衔17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加快我市物业管理立法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列入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对草案修改完善,2022年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条例的制定,从制度上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权利义务不明确、监督管理不到位、物业服务不规范、行政处罚无依据等重点问题,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
四、坚持惠民立民内容的制度设计
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制度设计的立足点,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惠民利民,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立法红利。
一是突出地方特色,生态立法惠民。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我市首部地方法规的制定,以突出地方特色为切入点。承德的特色就是有着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又是国家定位的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一方面是如何为承德人民和子孙后代美好生活环境,呵护好这片蓝天净土、碧水青山,让百姓共享绿色福利,另一方面在实施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的国家战略中,担负着“把风沙挡在当地、把净水送给京津”的政治责任。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确定《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为我市首部立法,2018年10月1日公布施行,该条例获得2019年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奖。随后《承德市滦河潮河保护条例》《承德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一系列体现地方特色、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山体保护利用、草原生态保护等列入立法调研项目,我市生态保护立法已形成立体格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环卫设施缺失,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露天烧烤屡禁不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小广告满天飞,市民养犬无序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反映强烈,特别是缺乏制度规范加以解决。经过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列入2018年重点项目,同年12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对露天烧烤、乱贴小广告、不文明养宠物、噪音扰民、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作出加大处罚的规定,深受百姓称赞。“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停车需求与停车泊位数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停车泊位利用率不高、停车设施标准低、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亟待解决。2021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勤带领有关单位和人员到4个县区、进3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与13个县区直部门、社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业主和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部门和人员等近120多人面对面的座谈,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同年6月份《承德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出台,对乱停车、公共停车场改作它用、私设停车场,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长期占用道路停车、商品房搭售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设置处罚,对最大限度解决停车场所作出明确规定,用制度保障和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注重群众利益。立法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方能立良法、达善治。每一次立法都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博弈,如何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这就要求立法中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积极寻求人民群众利益诉求为解决利益冲突的重点,进行制度设计。城市供热立法中,关于供热期划定、室内温度设定、暂停供热是否收费等问题在草案审议中,各方面争论十分激烈,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平衡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在主导立法中以注重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平衡点,供热期原来政府确定的120天延长为151天、延长供热时间,室内温度设定为18摄氏度、为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居民住宅暂停供热不收费、让利于民,同时规定公民要爱护供热设施、按时缴纳热费是法定义务,供热条例得以顺利实施。
四是突出公共服务供给,为民共享发展成果。立法从人民中来,也要让法规回到人民中去,为民谋福祉,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回顾我市几年的立法历程,一直秉承立法为民的理念,通过立法促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让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发展机会,出台了《承德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承德市村容村貌管理条例》《承德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节水用水管理、乡村旅游促进立法列入立法计划;贯彻“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让百姓共享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出台了《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承德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承德市爱国卫生条例》,《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列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项目,乡镇综合执法管理列入立法调研项目;以鲜明的地方特色,传承优秀历史文脉,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补齐文化民生立法短板,出台了《承德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 》《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革命老区遗址遗迹保护与利用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坚持“小切口、接地气、真管用”的立法思路,用一部部“贴民心”的地方性法规改变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
五、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问法于民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把立法的过程转变为体现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过程,使地方立法成为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几年来,我们每一部法规的制定,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立法靠民;离不开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面向基层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问法于民;借助专家力量,修改论证、保障立法质量。让立法贴近人民,让老百姓唱主角,纳民之言,集民之智,从民意中汲取立法的动力和营养,才是人民需要和拥护的法。
2019年7月,又一个炎热的夏季,物业立法座谈会在法工委会议室进行,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和群众代表近30多人进行座谈交流。业主提出,我市目前好多小区没有物业,很多公共设施破损没人管,垃圾没人清运等意见建议被写入法规中。《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立法中,征求了379名市人大代表意见、反馈意见建议210条,80名立法专家反馈130条,3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40条,很多意见建议被采纳。《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一审后,征求立法专家意见、反馈70条,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9条,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所在的176个优化营商环境固定监测点企业反馈56条。《承德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立法中,深入社区和农村开展调研,社区群众提出临近住宅或很多小区没有快递件存放点,村民提出应该支持快递业务向农村、偏远乡村延伸,多么朴实的诉求。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承德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邮政服务站点、快递末端网点、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及支出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将快递末端服务网点、智能末端服务设施纳入新建小区及公共场所项目的规划设计,为快递企业收寄投递和用户提供便利场所,把民意纳入法规中,解决百姓实际问题。
承德地方立法工作实践,一部部法规的制定、一副副生动的为民立法画面,使立法成为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进入新时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立法为民,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成为百姓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幸福,努力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篇章。 (文:相文举)
(责编: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