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位于辽宁省西北部,地处内蒙古科尔沁沙地南部,沙尘严重威胁着彰武乃至辽宁中部城市群的生态安全。防沙治沙固沙,建设生态屏障城一直是全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头等大事,更是彰武县几代人的梦想。多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全方位、全境域推进防沙治沙固沙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助力建设生态屏障城建设中彰显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担当新作为。
一、主要做法
县人大常委会自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聚焦防沙治沙固沙工作,连续多年接力开展《防沙治沙法》执法检查,《阜新市草原保护条例》《阜新市防沙治沙条例》实施准备情况专题调研,草原生态恢复、“旱改水”、封山禁牧、“三北防护林”等工作专项视察,柳河流域治理等工作考察调研,既保证了监督的连续性,又提升了监督的覆盖面。
一是通过执法检查确保《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防沙治沙法》的全面实施。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对照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规格、力度和专业性要求,深入24个乡镇多个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条文和法定责任落实,对《防沙治沙法》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提出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为巩固执法检查成果,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利用4个月时间,在对《防沙治沙法》实施情况再次进行检查的基础上,与阜新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对我市防沙治沙条例、草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准备情况开展调研。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加大检查力度,对防沙治沙条例、草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反映出的法律宣传教育普及不深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防沙治沙固沙工作不到位,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落实不精准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
二是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防沙治沙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对没有立法权的县级人大来说,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尤为重要。早在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就做出了关于实施生态县发展与建设规划的决议,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在《防沙治沙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围绕防沙治沙固沙工作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代表提出涉及防沙、治沙、固沙方面的议案、建议8件。经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关于采伐迹地和小开荒地还林工作的议案》列入大会议程,作出了相关决议,交由政府办理。2020年末,将防沙治沙固沙工作进行延伸,就加强县城区绿化做出决议,进一步推动环境改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从不同角度、全方位推动防沙治沙固沙工作,既是势所必然,又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价值和力量。
三是通过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回应人民对防沙治沙工作的关切。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代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开展调研,撰写议案建议。换届以来,共有64名代表围绕防沙治沙固沙及相关工作提出议案建议29件。通过召开集中交办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三见面”、“回头看”、办理进度通报等措施,持续跟踪督办议案建议落实,特别是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风沙污染、生态建设等建议落细落地。
四是通过跟踪督办提升防沙治沙工作审议意见执行质效。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打造工作“闭环”,既要通过深入调研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又要通过跟踪督办确保审议意见得到高质量办结。三年来,持续督办防沙治沙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督促检查、销号处理,并根据办理进度及其效果进一步提出了督办意见。今年上半年,还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印发了满意度调查表,通过对调查表的数据分析,进一步掌握法律实施情况。跟踪督办的一个重要环节,即常委会在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后,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综合评价,构建了全链条式的“闭环”监督模式。
二、取得的成效
在近期的满意度调查中,很多群众反映所在地区的风沙频度和程度,较之以前小了很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保理念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这些年来防沙治沙固沙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
一是法治意识显著提高。通过执法检查等形式的连续监督,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大了防沙治沙法及相关法律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强化,公民的防沙治沙意识得到增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条款的了解更加明晰,营造了全社会依法防沙治沙的良好氛围。
二是责任落实全面到位。县政府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将防沙治沙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十四五规划之中。制定了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防沙治沙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了小开荒治理、科尔沁沙地南部防沙带、农田防护林网恢复、农村人居环境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旱改水”等工程,构建了“以树挡沙”“以草固沙”“以水含沙”的生态治理体系。今年完成绿化造林10.4万亩、草原生态修复4.5万亩,旱改水1.2万亩。
三是长效机制日益健全。县政府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林木管护、清理整顿“小开荒”、封山禁牧等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防沙治沙工作县、乡(镇)、村、组、林农户“五位一体”的管护网络,形成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过综合治理,防沙治沙固沙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原本裸露的流动沙丘、半流动沙丘已全部固定,彰武县域扬沙天气由40天减少到18天,50万亩“山水林田湖草沙”相统一的生态治理区初步建立,沈阳及周边城市群降尘量稳步下降,生态彰武目标成为现实。
三、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找准监督切口。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善于抓重点、攻难点,把监督的视角对准地方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事关群众根本利益和民生改善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近年来,常委会从对社会关注度高,代表、群众热切期盼的防沙治沙固沙问题中寻找监督切入点,坚持围绕一个议题揪住不放、一督到底,切口小而准,监督才会更有力道,更有成效。
二是保持监督韧劲。监督一旦启动,就要持续发力跟踪监督,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必须一年连续一年检查,一届接着一届监督,只有做到持之以恒,才能收到监督实效。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防沙治沙法》执法检查、连续三年督办小区绿化审议意见,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变化、得到了实惠。
三是紧盯监督实效。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形式锲而不舍持续开展防沙治沙固沙跟踪监督,紧盯问题不放手,逐个问题解决,真正抓出了成效。监督没有结果就等于没有监督,常委会接力督办,持续发力,办理工作不断深入,呈现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咬定青山不放松,不破楼兰终不还。今后,常委会还要在以往持续跟踪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有关工作机制,久久为功,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在我县乃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文:彰武县人大常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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