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大网讯)6月5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执法检查。
在闽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福州、泉州、厦门等地考察网络信息技术公司、数码动漫公司、科技信息公司、陶瓷生产企业、基层法院等,并召开多场座谈会,了解福建省贯彻实施著作权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听取福建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各相关部门、企业对进一步依法做好著作权工作和修改著作权法的意见和建议。
陈竺强调,对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做好著作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的思路、法治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著作权法全面深入实施,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补齐普法、执法、司法中的短板,全方位提升著作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著作权认知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著作权的创造和应用。执法检查组将认真研究、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用以推动著作权法的更好落实和修法工作。
在执法检查中,陈竺充分肯定福建在推进著作权公共服务、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的重要经验和成绩,希望福建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方面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著作权法在福建省的贯彻实施提供进一步的支撑,同时也为国家修改著作权法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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