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民巷23号)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8位委员和代表抛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切中要害;国务院相关负责人态度诚恳,回答客观。
徐如俊委员: 国务院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法律的规定,着力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国务委员王勇: 总体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降低中小企业成本负担。重点是做实税费改革的“减法”,做足财政支持的“加法”。目前,全国21个省(区、市)地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了“零收费”,为企业减负400多亿元。 第二,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和完善“敢贷、能贷、愿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差异化监管政策。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第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大幅的压缩申请开办企业所需的时间。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清单制度,明确要求“非禁即入”。三是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参与度和竞争力。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配套法规制度,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和信用制度的建设。 第四,着力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项行动。二是加强中小企业产权保护,以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为重点做好对中小企业各类产权的保护工作。三是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着力扩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供给。一是加强服务能力的建设。二是要加强服务载体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服务体系,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一带一路”,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李巍委员: 对中小企业而言,如何帮助和支持他们提升自主创新和专业化能力水平,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之路,激发企业内在的动力、活力和创造力,是广大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之外,政府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促使企业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围绕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培育行动。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鼓励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设立云制造平台、云服务平台。 三是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四是推动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形成了产学研用相协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产业生态。 五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六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的培训。推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和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吕薇委员: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隐形门槛,注册容易取证难,部分效益好的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较高。有些部门放权不彻底,把原来的职能转移给中介服务机构,而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又以评估、评级、咨询、评审等名义设置各种门槛,而且收费比较高,变相增加了企业成本,降低了效率。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六稳”的重要举措,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一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另一方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针对部分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较高,一些行业还存在隐形门槛,有的政府部门将职能转移给中介服务机构,一些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资源设置新门槛和实行高收费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落实。今年5月我委印发《关于强化政策落实推进公正监管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强调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准入政策,适时对民营企业进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对民营企业违法设置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等情形的,及时进行整治,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二是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大力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今年要把工业生产许可证种类再压减一半以上,中央层面再取消下放50项以上行政许可。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工作。 三是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部署,目前我委正在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起草工作,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出台实施。条例将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明确禁止性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 关于企业反映的“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近年来我们推动了“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将与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了分类管理。 关于行业隐形门槛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一是按照国务院部署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是持续推进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中小企业关注的涉及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地方保护、行业封锁、限定交易等隐形门槛问题。 关于规范中介机构收费的问题。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总局承担了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职能。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查处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同时总局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治理违规涉企收费。 谢经荣委员: 有关部门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有没有标本兼治的长效措施?企业在没有负面信息的情况下,一年期的贷款能否采用滚动展期的方式,减少企业办各种手续的时间和费用?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应该有一个长效机制,标本兼治。这里最重要的是抓住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不到位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问题到现在有了很大改变,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使得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等一些新兴的民营银行可以利用它们自己的数据给成百万、上千万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下。一些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也都开展了很好的信息技术方面的革新和创造。 解决信息不对称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激励机制也要进一步完善,还有货币政策、监管政策、财税政策协同配合。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 银保监会十分关注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周转中成本和效率问题,考虑到了如果监管政策允许贷款到期后一律可以直接滚动展期,实践中可能引发以展期来掩盖贷款逾期甚至已形成实际不良贷款的道德风险。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鼓励银行开展续贷业务,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督促银行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简化续贷办理流程。 二是要求银行改进内部机制,提高对企业贷款需求的响应速度和审批效率。 三是要求银行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督促银行改进贷款期限管理,根据小微企业生产、建设、销售的周期和行业特征,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研发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贷款产品和服务。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 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精准化的直接融资服务。对整个直接融资,证监会主要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推动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第二件事,在债券市场方面,主要是推进中小企业在交易所的发债。 下一步股权融资方面有几个工作:第一,推动科创板顺利开板交易,并发挥好科创板对中国科创企业股权融资支持作用。同时推进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这项工作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第二,深化新三板改革,优化融资、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安排,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和吸引力。 第三,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其成为地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把区域性股权市场,即四板市场运用好。 第四,进一步推动完善创投、私募各项监管和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专项债券品种的适应性、包容性。通过多种方式来加大债券融资的扶持力度,研究推出信用保护凭证,让中小企业的发债在市场上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增信,来提高发债的成功率。 蔡玲委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拖欠企业的款项,今年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能够确保《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到的年底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能够如期完成?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 在完善财政政策方面,2018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加强排查统计,分类清理拖欠账款。 在督促中央部门和财政部监管企业清欠工作方面,今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建立清欠台账月报表的报送机制,扎实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联席会议工作安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在督促中央部门和所监管企业尽早完成清欠任务的同时,强化财政政策的激励约束,以更大力度和更扎实作风落实好清欠工作任务,不断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账款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和安排。 二是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了拖欠账款的明细台账,并且加强对月度清欠进展情况的调度和通报。 三是搭建起中小企业投诉的平台。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都有网站公开接受中小企业的投诉。 四是跟踪和分析社会舆论。对开展得比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并且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指导地方更加准确地把握清欠政策和统计口径。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郝鹏: 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认真开展清欠专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重点采取了明确目标、动态跟踪、现场督查、窗口指导和加强协调等五个方面的措施。 下一步将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中央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清欠任务。二是全面落实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的要求,着力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三是建立清欠的长效机制,主要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合同管理,按时结算支付,严格考核奖惩,防止前清后欠,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 欧阳昌琼委员: 在实践中,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评价、公开、查询还很不方便,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统一共享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推动解决这些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 您提到的部门间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一方面因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从无归集到有归集、从“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到充分共享运用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我们的工作也存在大量需要改进的地方。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二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 三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监管和信用奖惩。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 人民银行通过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的征信市场,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的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并不断完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是支持企业征信评级机构发展。 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地方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一是鼓励地方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继续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中小微企业信息的互联互通。三是要大力发展企业增信市场,支持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增信领域。 (责编:江文娟)
为了缩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时间,提高续贷效率,降低过桥成本,银保监会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政策:
之前我们做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召集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研究细化了落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