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副委员长带队赴广西
就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
和家庭教育法制定开展立法调研
张春贤副委员长听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汇报
调研组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少年审判庭法官交流
中国人大网讯 2019年4月13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组,赴广西就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以及家庭教育法制定开展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冯军和全国人大代表徐云波、莫小峰、邓大玉参加调研。调研组在南宁、百色、北海、柳州等地听取了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文化旅游、网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妇联等有关方面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少年法庭、社区矫正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基层单位,认真听取了五级人大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以及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张春贤副委员长充分肯定广西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明确要求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已将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制定家庭教育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旨在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张春贤副委员长强调,修法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前瞻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特色的价值取向以及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方向。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瞄准实践中的突出矛盾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统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法三部法律,妥善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政府、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的关系,立法效率与质量的关系,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修法进程。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和吸纳相关意见建议,确保立良法、促善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张春贤副委员长在北海市北部湾社区考察
调研组在百色市第五中学与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交流
(责编: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