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1月30日)
栗战书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并决定将这部法律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制定外商投资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动法律起草工作。在去年12月下旬首次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的基础上,决定专门加开这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法律草案并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抓紧制定外商投资法时机合适、意义重大,法律草案内容准确得当、基本成熟。一是彰显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的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同时也要看到,世界经济深刻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暗流涌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风险挑战加剧。在这种形势下,通过国家立法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以实际行动向世界宣示了中国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积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
二是为我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改革开放初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我国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超过96万家,实际利用外资超过2.1万亿美元,外商投资成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外商投资法草案在总结“外资三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全面开放新格局下外商投资的基本制度框架,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强化了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对更好吸引、保护、管理外商投资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各方共识。这项立法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将草案印发各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征求意见;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部分协会、企业包括外国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各方面普遍赞同制定外商投资法,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相信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将进一步增强外商来中国投资、在中国发展的信心。
下一步,宪法法律委、法工委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外商投资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好完善好。要依照法律规定,提前将法律草案印发全国人大代表,组织好代表研读讨论草案的工作,为大会审议做好充分准备。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近一年来,各方面工作分量重、节奏快、开局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共同奋斗,取得良好进展和成绩。我代表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对同志们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借此机会给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新春吉祥、阖家幸福!
(责编: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