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等
栗战书出席会议
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出席。
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出席。
吉炳轩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7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今年9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作的关于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主要特点、法律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法检查组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力度;强化陆海统筹,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风险意识,严密防控海洋生态灾害和突发事故;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海洋,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听取了宪法法律委主任委员李飞、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学勇、华侨委主任委员王光亚、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社建委主任委员何毅亭分别作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该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各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将议案办理与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法律草案修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提出议案的代表沟通联系,努力提高议案办理工作实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向大会提出建议7139件,统一交由200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会议分别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作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5.8%。各有关方面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切实推动解决问题,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的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238件。法工委综合运用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等方式,依法开展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与制定机关沟通、提出书面研究意见等方式,加大监督纠正力度,推动相关问题妥善解决。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信息化、智能化,继续做好生态环保法规清理等工作,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权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王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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