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29日举行
12月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1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耕地占用税法草案、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资源税法草案的议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等。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关于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听取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情况的报告。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分别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别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改稿。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责编: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