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两项执法检查报告
栗战书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出席。
张春贤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这是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造福人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作的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报告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由来和任务目标、工作进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后,周强表示,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最后关键时期,下一步各级法院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巩固工作成果,确保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过硬执行队伍。
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报告了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取得的积极进展、近年来以理念变革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情况后,张军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将以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主动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作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基本情况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深入开展普法和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加强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运用;加大对城市老旧房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的支持;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保持常备不懈,提升“防大震救大灾”的应急救援能力。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作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法律实施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在暗访、问卷调查、与群众交谈中了解到的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做好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农产品产销全程依法严格管理,抓紧抓好各级监管体系建设,适时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沈跃跃、万鄂湘、陈竺、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王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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