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夏鹏飞摄)
《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展示》(夏鹏飞摄)
(人民网)乡村治理,“谁来治理、怎么治理、治理什么、治理效果如何检验“?这些模糊的概念在9月12日浙江省安吉县召开的地方标准规范《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发布会上得到了形象而生动的量化体现。据了解,该标准系全国首部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同时在标准中首次导入了静态和动力学模型,使得标准化繁为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今年5月,由安吉县政法委、县农办、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省标准化研究院等7个单位组成起草组,启动标准制定筹备工作;并分别于6月下旬和6月底形成规范初稿和征求意见稿。经三轮意见征求、修改,于7月5日成功召开了专家审评会,7月9日形成了报批稿。经公示后,该规范于8月11日正式发布,9月10日开始实施。
记者看到,该规范标准以乡村治理“余村经验”为蓝本,从当前安吉农村发展治理经验中吸纳总结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措施,内容涵盖了“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和“清廉正村”等十一节的正文部分和六个单元的附录部分。囊括了组织架构、工作方法、运行流程和负面指标等具体的工作要求。“安吉乡村治理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安吉乡村治理的静态结构模型”是这个工作规范的亮点,在全国乡村治理经验总结方面均为首例、首创。
“安吉乡村治理的系统动力学模型”以“农民幸福感”为核心目标,将安吉县乡村治理工作拆解为35个具体变量,构造了44条“因果回路”,以动态的形式全方位展现了该县乡村治理经验的系统运行模式和基本因果关联;“安吉乡村治理的静态结构”将安吉县乡村治理的工作体系拆分为“模块”和“元素”,以网格结构图形式展示了该县乡村治理工作体系的结构关系和层级关系,显示了农村治理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素,用一张图全方位展示了该县乡村治理的生动局面,用一个表系统梳理了该县乡村治理的特色工作。这两个模型一“动”一“静”,起到了化繁为简、以简蕴繁的作用。
标准让乡村治理有据可依,标准的制定同样有章可循。记者了解到,该标准制定明确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着眼于乡村振兴的整体布局及五个目标的实现”为整体基调,将标准定位为“大治理”,而不仅局限于“小治理”,最终实现“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乡村振兴目标。明确标准的适用是以村为单位的乡村治理,为每个行政村如何开展乡村治理提供指导,更接地气,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卓越成效,基本实现了“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目标,先后制定了45项美丽乡村系列地方标准规范、提炼5项省级地方标准,其中《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上升为国家标准。在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注重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推进“三治”结合,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安吉特色的乡村治理之路。目前,安吉市场监管局的美丽乡村标准化创新工作已成功入围全省首届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大项目奖、该县已实现平安建设十三连冠,余村也成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
安吉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军表示,该标准规范是对“余村经验”的具体展示,也是对安吉多年以来乡村治理经验的梳理总结,同时涵盖了乡村治理发展新的方向,实践操作性强,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实现了乡村治理从“碎片化治理到系统化治理、从局部性治理向全面性治理、从综合治理到精细治理”的三个转变。
“美丽乡村建设,活力在治理。”发布会上,高禹村党委书记李更正对照着规范标准说,如何有效地开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的整体水平,这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范尤为重要。接下来,该村将以“五位一体”联动推进为工作机制,以治理有效为着力点,把党和政府的主张、要求内化为“村规”,把两委班子和村民主流群体的主张、愿望升级为“民约”,乡村治理从“强人治村”的误区走向“制度治村”的正确方向。
(责编: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