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7月23日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调研组到渝,就长江保护立法工作和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展开调研,同时就如何推动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笫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整改落实工作与地方的同志进行交流。她指出,要高质量地做好长江保护立法起草工作,为依法保护长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矫勇等参加调研。重庆市领导张轩、张定宇、李明清陪同调研或汇报了相关工作。
在渝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长寿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江南防洪护岸,江北长江北岸防护林等地,实地了解我市五级废水防控系统建设、工业污水收集和处理、长江干流河道岸线修复和生态复绿、河长制落实、餐饮船舶整治等情况。调研组一行还召开座谈会,听取重庆、四川、云南三省市相关工作的汇报和人大代表、专家、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
沈跃跃表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做好长江保护立法工作,首先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将其作为长江保护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
沈跃跃指出,做好调研是立法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这次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长江保护的特点,把影响长江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作为调研的重点。要研究如何体现共抓大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具体内容、具体制度;要研究如何更有效地保障长江饮用水安全、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要研究如何设计建立合理、科学的长江流域监管体制;要研究法律的适用范围问题;要研究建立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要突出严惩各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行为,重典治污。调研组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高质量地做好长江保护立法的起草工作,并力争尽早出台,为依法保护长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沈跃跃强调,重庆、四川、云南三省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决议》精神,认真梳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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