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西藏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玛赤林,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主席齐扎拉,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拥军参加审议。
会上,吴英杰、白玛赤林、洛桑江村、齐扎拉、王拥军、彭措、旺堆、果果、扎西江村等代表紧紧围绕监察法草案纷纷发言,大家谈成绩、讲意义、说行动,气氛十分热烈。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与群众期盼、实践需要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积累的反腐败斗争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方针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调查手段、监察程序等重大内容,是对国家监察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宪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实践,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重大举措,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统领性基础性法律,再一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大家表示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准确认识监委的性质地位、职能职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三个牢固树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为推进新时代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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