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23年6月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机构也于近日“浮出水面”。
2024年1月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更名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上述文件显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均已公开亮相。
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作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重点是组建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根据2023年3月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资格审查、联络服务有关工作,指导协调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有关工作,统筹管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统筹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指导省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等,承担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决定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此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的郭振华获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原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局长的傅文杰、原任最高法赔偿办主任的孔玲担任副主任。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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