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的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法律性。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第一线,要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需要在监督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做到直面并有效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近年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选议题、找准问题、跟踪问效,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在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维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从监督体系建设上下功夫
2021年8月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了各项制度,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试)行办法》《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办法》《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等16项制度,形成了每个监督事项都有完整程序、有方法步骤、有评价标准的监督工作体系。
从议题确定上下功夫
监督谋划力求“深”,“规定动作”谋划早。每年12月份,向县委请示下一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汇报来年监督工作打算;与县政府对接,了解政府下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向社会征集监督意见,掌握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县委部署什么,就跟进监督什么;政府工作重点安排什么,就聚焦监督什么;群众关心什么,就着力监督什么。监督议题确定上重点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代表专题调研、视察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议题时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在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几方面综合提炼,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通过,列入来年的工作要点。在平时监督工作中,月初对当月各项监督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到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和各工委。各工委根据要点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在开展工作评议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事项时,更是明确活动组织、工作内容、监督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具体要求等,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从审议意见落实上下功夫
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安排,各工委在单月初组织开展工作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调研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中旬,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活动,结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单位汇报,撰写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报告。双月初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初审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下旬,相关工委对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准备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常委会上组成人员认真审议,进一步修改并通过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在会后十日内,连同问题清单一并交县“一府一委两院”研究落实。县“一府一委两院”接到常委会审议意见后,在七日内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连同整改清单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对常委会有特定时限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期限或一时难以办理的审议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议意见二十日内向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书面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方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或另行处理。通过建立这种“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机制,实现了监督工作的有效闭环,切实发挥了监督实效。
从创新监督方式和形式上下功夫
在监督方式上,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和履职评议、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手段,打出一套监督组合拳,让监督长出牙齿并真正咬合。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时,通过县电视台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收集、归纳后将意见建议作为审议意见部分内容,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对监督工作过程,要求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让社会大众了解监督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被监督单位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执法检查报告等测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常委会提出的各类审议意见,相关工委通过电话提醒、发书面提示函、到单位当面督促等,紧盯办理进度,跟踪办理情况,确保办理工作实现结果满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年安排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每年选择4-5个单位或部门、法检两院被任命人员(届内实现全覆盖)进行工作和履职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按照审议意见要求整改;对测评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常委会责成部门(单位)和人员按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安排听取被评议单位和人员对落实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审议意见办理、议案建议办理以及工作和履职评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审议或整改意见等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时抄送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所在单位,为县政府把握工作落实情况提供依据,为县纪委监委在纪律监督方面提供信息,为县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以及上级主管单位人事安排提供参考。
人大监督只有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求和工作规律,大胆履职,勇毅前行,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与“一府一委两院”相互信任、“和而不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勠力同心、和衷共济,才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文:李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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