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网讯) 8月17日至1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丁祖年率调研组赴台州就《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和《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期间,召开两场座谈会,分别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对两个条例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无线电频率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稀缺资源,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浙江省人大法制(工)委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有害干扰的防控和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的保护等问题,完善管理体制和频率、台站、设备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制度和措施,为促进无线电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浙江省人大法制(工)委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立法更好地反映和体现人大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充分保障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巨平参加调研,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马锦跃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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