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给市政府办理,再次明确对未整改问题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盯紧审计“体检单”监管政府“钱袋子”,对审计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初诊”“复诊”“施治”予以督办,增强监督的刚性,取得了良好成效。
“初诊”:提出审计整改意见
2020年8月27日, 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按照预算法、审计法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开展审计。对财政管理、乡村振兴涉农资金整合绩效、“三大攻坚战”、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等进行了审计,还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审计“体检单”显示还有不少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需要整改。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体检单”提出“初诊”意见,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所在,持续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把政府“钱袋子”管好用好;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加强跟踪,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屡审屡犯的问题,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问效追责监督制度,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或特定问题专题调研;要及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改的部门单位,认真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半年后,市政府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整改情况报告,相关整改部门单位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意见转送市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紧盯审计查出问题不放,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
“复诊”:多种方式找准症结
市政府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情况如何呢?市人大常委会非常关注。为了摸清整改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上下联动等方式,对审计“体检单”进行“复诊”,找准症结。
2020年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涉及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认真查阅有关台帐资料,并深入安居工程工地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还听取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审计查出的共性、多发性和反复性问题查找症结,摸清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
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了解上级审计查出我市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县乡镇财政管理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三大攻坚战”审计、“六稳”政策跟踪审计、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资源资产审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等七个方面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关注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收未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外,委托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跟踪调研,听取政府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各级人大上下联动监督,形成有效监督合力。
通过召开座谈会、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上下联动监督,调研组发现,我市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审计查出问题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有的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整改的责任主体不明确,推动整改的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保障措施不具体,约束力不够强,存在整改进度慢的情况;部分责任单位对审计查出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涉及面宽、情况比较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提出分阶段推进整改的办法和对策,存在整改措施不力的情况;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及时把“复诊”情况与政府沟通。
“施治”:对症下药开出良方
2021年4月20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重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总体整改落实情况较好。但是2019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还有21个项目未整改到位,存在有些部门整改工作进度慢、整改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献计献策,进一步对症下药,开出“施治”良方,督促政府做好审计整改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检查整改质量、指导被审计单位解决整改难点。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方案。特别是对审计整改报告中反映的21个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继续督促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审计成果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的运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专门设置了审计监督模块,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要全部录入系统,实现对部门历年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一键查询”,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认真履行指导督促具体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人职责和建立健全各领域长效管理机制的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完善制度短板和薄弱环节。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要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政府督查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
市政府在收到《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后的第5天,提交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处理方案,方案显示:市政府将未落实整改事项列入督办系统督办,要求督查室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21项事项落实整改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列入市政府督办系统,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在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对超过整改时限未整改完成的责任人追责问责,审计整改监督单位继续监督落实整改工作。(文: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葛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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