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民法典》的实施,禄丰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内容,倡议每名干部职工和“街长制”挂包区域市民用绿色生活小细节谱写“绿色篇章”,“典”亮文明,将《民法典》的宣传实施融入到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行动之中,倡议大家用文明新风尚提升生活品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进行生态安全共治,谱写好我们向往的幸福美好生活。
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章确认的基本原则中,郑重地写下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绿色原则。在分编中,绿色原则被进一步予以落实和体现,绿色原则已经深深渗透到民法典每一条法律条文中。民法典规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明确对生态环境赔偿的形式和范围作出规定,这是立法的一大创新。这一创新对遏制恶意破坏行为具有威慑、警示、预防的积极作用。
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在抓好“街长制”、“楚雄治理通APP”等载体基础上,结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卫生保洁、清运垃圾、消毒杀菌、整治街道、美化环境……。充分利用禄丰人大微信公众号和志愿活动开展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积极争创无烟机关,引导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光盘行动”,倡导节约粮食餐饮习惯,践行“六条新风尚”和绿色节能低碳工作生活方式,让绿色的理念融入生活工作之中。
同时引导禄丰市民在现实生活中明白《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自觉将绿色的文明理念融入许多细小的事情当中,比如,公共场所卫生死角、公益宣传破损毁坏、马路市场垃圾……看似一个个的小问题,展现的是市民素质,也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些文明行为表现。引导市民在出行、购物、就餐、驾车等注意自己的行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社区等活动,让讲文明成为社会的共同追求。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等活动,培育绿色健康出行方式,引导市民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抵制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自觉。(文:禄丰县人大常委会 钱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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