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大网)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21日讯 餐厅吃饭,遇到服务员不戴口罩就端菜上桌,您会不会感到不舒服、不自在?今后,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将成为法定义务。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将从2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
《规定》全文只有四条,300多字,篇幅短小精悍,但“含金量”很高,对公众关心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哪些人需要戴口罩?《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那些人可以监督?《规定》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怎么处罚?《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进行规定,原来都是在行业规范层面,此次是以立法形式明确将“戴口罩”入法。法规“以小见大”,管用几条就定几条,在体例上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是以法治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个重要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将该法规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在立法‘小切口’‘小快灵’上进行了探索,自主起草了法规。《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省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民对这一法规出台普遍表示欢迎。福州市民谷女士认为,以立法规定餐饮业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非常有必要,“疫情之后,大家对公共卫生都更加重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顾客入口的食物,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者才能吃得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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