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资源再利用、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资源综合利用立法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研究论证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资委获悉,该委认为,限制并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明确各责任主体在一次性用品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的责任与义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我国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十分必要。该委已经成立了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研究论证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将继续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研究论证进程,。
去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我国餐饮、住宿、快递、网络外卖等行业的一次性用品消耗量很大,大量使用一次性用品,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卫生隐患。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效果不理想,建议修改,限制并逐步禁止一次性用品使用,定期更新相关名录,并增设条款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据了解,环资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所提问题和建议,赴河南召开议案办理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专家、企业、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议案内容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财政部、国税总局提出在循环经济法中不宜直接规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及适用标准、不宜明确奖补标准,建议主要由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推进对一次性消费品名录的修改。生态环境部表示赞同代表提出的更严格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和科技部表示正在加大力度开展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科学技术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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