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能源问题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出台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有关单行法无法解决能源市场体系不完善、行政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获悉,能源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去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团提出议案,建议制定能源法,推动能源绿色发展,统筹能源区域配置,协调能源开发与生态环保的关系,发挥市场对能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建立能源监管制度体系等。
国家能源局已起草能源法草案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正在配合司法部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草案建立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使用、能源市场、能源安全、科技进步、国际合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制度,着重解决能源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议案提出的有关建议在草案中已有体现。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研究论证议案所提意见,配合司法部做好审查修改工作,积极推进立法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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