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网)2018年起,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政府资产开展了特定问题调查,成效显著。近日,更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受邀参与全国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座谈会交流经验。
一是细致准备,集中调查政府家底。为确保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政府拥有的重大资产,本次调查前期经过了近半年的准备期,认真研究制定调查方案,明确重点调查内容。2018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成立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主任委员,历时8个月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核、重点核查、数据校对、督查分析等步骤,全面掌握了市属国有资产的总量、结构、使用、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并梳理出资产监管机制不健全、资产管理基础薄弱、资产运营管理水平较低、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短板等四方面问题共264条,要求市政府认真总结,健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跟踪监督,扎实推动成果转化。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发布《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资产监督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绩效的决议》,扎实推动调查的成果转化。自2018年12月起,每季度听取市政府整改工作报告,对264条问题按月跟踪整改进度,监督政府不折不扣地做好资产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已累计完成问题整改240条,完成率达91%,修订或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8项。
三是立足长远,打造慈溪“人大样本”。针对本次整改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除了持续关注尚未完成整改的24条问题以外,更立足长远,追本溯源,督促政府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大履职监督的作用,让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这项权力在更高层级得到运用。通过本次创新监督工作,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度拟定、监督开展、成果运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走出了一条具有慈溪特色的监督之路。这次实践发出了“慈溪人大声音”,讲好了“慈溪人大故事”,该项机制荣获了首届“宁波人大创新工作奖”银奖,也为其他地方人大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参考。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