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23日召开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这将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
22日,广东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就此次专题询问的背景意义、选题考虑、前期准备和工作进展等回答记者提问。
引入专题询问力求有效监督
问:省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主要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监督法颁布实施后,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主要是通过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报告,对司法机关特别是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尚未开展过专题询问。
询问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也是一种比较刚性的监督方式。今年选择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司法监督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主要考虑是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去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并围绕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高”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也为我们有序推进对司法机关探索开展专题询问提供了良好示范。
问:首次对司法机关专题询问就对准民营企业司法保障这个题目,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就选择了民营企业司法保障这个题目,是经过认真研究后确定的。
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已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60%左右的投资、70%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95%以上的市场主体。今年一季度,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27万亿元,增长7.8%,比全省GDP增速快1.2个百分点。在当前形势下,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对于稳定企业家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做好“六稳”工作、巩固广东经济良好增长势头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去年11月,中央在京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并要求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广东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也强调,要依法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家产权,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用心用情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其中,司法无疑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广东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情况如何?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人大作为监督法院、检察院的国家权力机关,针对这个问题开展监督,可以说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另一方面,客观地来看,广东一些地方在对民营企业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一些民营企业家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强化有效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
专题询问前赴9市调研召开座谈会20场
问:在进行专题询问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很多工作需要在探索中积极推进。我们前期进行了为期半年多的组织筹划和调查研究,在立足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同时,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避免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确保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为了做好这次专题询问,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由监察和司法委负责,省法院、省检察院参与协同。在前期推进过程中,监察和司法委建立工作台账,分解细化22项具体任务和近50项具体要求,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领导、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并多次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沟通协调、对接工作。目前,已按计划完成专项工作报告、调研报告、拍摄专题询问资料片、专题询问筹备等重点工作。
与此同时,我们也广泛开展调研,目的是摸清摸透广东在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上的实情全貌。为此,上个月,李玉妹主任专门率队赴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代表视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了解情况。近期以来,常委会组成4个调研组,先后赴省纪委监委、
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省律协等单位以及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9市进行调研,先后召开20场座谈会,实地走访多家民营企业,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地方和行业商会、民营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委托珠海等5市人大进行专题调研,并在广东人大网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为了让这次专题询问直击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按照各方面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现阶段就能解决的原则,我们深入查找梳理突出问题,请有关方面协助收集了一批案例,以解剖麻雀的方式研究梳理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
此次提出问题将跟踪督办
问:从调研和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前广东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状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答: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法律工作者普遍认为,广东是全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司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和胜诉权益司法保障、自主经营权司法保障、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司法效率和司法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比如,有的执法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未能严格区分涉案财产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当事人财产和案外人财产等情形,存在超范围、超数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问题。有的涉民营企业司法案件诉讼周期长、办案效率不高。
一些民营企业也反映,涉知识产权案件存在举证难度大、维权周期长、赔偿数额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有的民营企业虽然赢了官司,但所获赔偿还不足以支付律师费用,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民营企业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期待在这次专题询问中各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问题得到更好更快解决。
问:此次常委会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具体如何进行?采取哪些形式?
答:一是在本次常委会全体会议上,由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二是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除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外,还要求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同志到会应询。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随问随答的方式进行。
三是联组会议后,常委会再以分组会议的形式,对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各家单位的应询情况进行审议。
此外,监察和司法委牵头拍摄了专题询问资料片,在问答环节开始前播放。专题询问资料片将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剖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询问提供参考。
问:专题询问后,对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如何跟踪落实?
答:本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我们将认真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时交司法机关研究处理。对专题询问提出的突出问题,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认真跟踪督办,共同推动解决,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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