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5月7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队到皖,就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合肥、安庆、铜陵、芜湖、巢湖等市,实地检查河流湖泊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城市水体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等情况。检查组在各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暨部分市、县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有关企业负责人等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及执法情况的意见与建议,并就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在皖期间,检查组还开展了随机抽查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沈跃跃在执法检查中对安徽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各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安徽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长江、淮河、巢湖、新安江流域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推动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等改革举措,取得不少经验和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沈跃跃强调,安徽在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较为艰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不懈做好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绿色“担当”,把好山好水保护好。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污、合力治污、科学治污,聚焦法律制度规定,推动法律责任落实,推动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地方立法,采取多种形式依法强化监督,扎实做好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治污染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打好碧水保卫战作出新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翁孟勇、程立峰参加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陪同检查。省领导宋国权、沈素琍、李明、何树山参加座谈会或陪同检查,副省长周喜安代表省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记者 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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